元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鍵摘要與分析
元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
法人(負責人)
廖唯倫
統一編號
25087030
成立日期
2009/12/11
資本額
1,000,000,000元
實收資本額
191,484,710元
股票代號
電話
03-5678000
地址
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東區力行二路1號9樓
網站
網站速度優化 谷歌排名
谷歌SEO的專家 匯鴻網公司上google排名提高曝光量Email通知 聯絡 Line ID: twmcn,聯絡 匯鴻網13年SEO專家
谷歌SEO的專家 匯鴻網公司上google排名提高曝光量Email通知 聯絡 Line ID: twmcn,聯絡 匯鴻網13年SEO專家
董監事
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
廖唯倫 董事長 53.32%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
聶禮和 董事 53.32%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
黃炳勳 董事 53.32%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
李存忠 董事 39.37% 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
黃兆年 董事 39.37% 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
莊傑仁 監察人 0.00%
營業項目
  • 其他未分類電子零組件製造(269999)
  • 其他智慧財產租賃(774099)
  • 工業設計(740200)
  • 公司歷程
  • 公司地址變更為中部科學園區臺中市大雅區科雅路22號
    2013/09/23
  • 資本額變更為500,000,000
    2013/09/23
  • 資本額變更為600,000,000
    2014/02/11
  • 公司名稱變更為元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    2018/09/07
  • 公司地址變更為新竹市東區自由路67號9樓之1
    2018/09/07
  • 公司法人(負責人)變更為李秉傑
    2018/09/07
  • 公司地址變更為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3段1號7樓之5
    2021/05/14
  • 公司地址變更為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3段1號7樓之5
    2021/09/22
  • 公司法人(負責人)變更為蘇峯正
    2021/09/22
  • 公司地址變更為新竹科學園區新竹縣寶山鄉園區二路52號2樓
    2022/01/05
  • 公司名稱變更為元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前名稱:正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)
    2022/05/19
  • 資本額變更為1,000,000,000
    2022/05/19
  • 公司法人(負責人)變更為唐修穆
    2023/06/21
  • 公司地址變更為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東區力行二路1號9樓
    2024/06/24
  • 公司名稱變更為元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    2024/07/11
  • 公司法人(負責人)變更為廖唯倫
    2024/07/11
  • huihongweb SEO工具推薦
    谷歌SEO的專家 匯鴻網公司上google排名提高曝光量Email通知 聯絡 Line ID: twmcn,聯絡 匯鴻網13年SEO專家
    谷歌SEO的專家 匯鴻網公司上google排名提高曝光量Email通知 聯絡 Line ID: twmcn,聯絡 匯鴻網13年SEO專家
    財務報表
    動產抵押
   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
   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
    時間 金額
    空壓機換油(政治獻金)
   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
    總收入金額 0
    選舉支出(政治獻金)
   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
    總支出金額 0
    標案拒往
   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
    進出口資料
   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(美金) 總出口實績(美金)
    2024 01-04 0~50萬 0~50萬
    2023 01-12 50~100萬 100~200萬
    2022 01-12 0~50萬 >1000萬
    2021 01-12 0~50萬 >1000萬
    2020 01-12 0~50萬 >1000萬
    商標
  • YENRICH 設計圖
  • 專利
  • LED顯示裝置
  • 封裝與顯示模組
  • 治具機構
  • 背光模組
  • 封裝與顯示模組
  • 封裝與顯示模組
  • 封裝與顯示模組
  • 發光裝置的部分
  • 封裝與顯示模組
  • 工廠
    地區 數量
    新竹縣_生產中 1
    總數量 1
    政府標案
   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
    裁判書查詢
    商工資料公示
   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
    本頁內所載之資料,所載資料之完整性、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。